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11.11.2016  18:02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的复制推广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设立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 广东天津福建 以及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运行1年多来,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形成了新一批改革创新成果,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复制推广。
        《通知》强调,要深刻认识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重大意义,将复制推广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着力推动制度创新,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逐步构建与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增强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将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完善领导机制和复制推广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扎实推进,确保改革试点经验落地生根,产生实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复制推广工作,需报国务院批准的事项要按程序报批,需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部门规章规定的,要按法定程序办理。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适时督促检查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及其效果。(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