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多举措提升案件质量

11.12.2017  17:58
一是严格执行案件申请审查和办理程序。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规范,江北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受理当事人的申请,认真进行审查,对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并及时指派。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认真履行办案质量监督指导职责。运用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回访受援人等多种措施,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活动的监督。对受理的群体敏感性案件和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加强对承办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办案指导。
    三是严格落实办案经费监管措施。为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管理,江北区法律援助中心不定期到各律师事务所,检查法律援助案件台账和法律援助办案、值班补贴的支付情况,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
    四是强化法律援助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司法协管员开展上岗前业务培训,保证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