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法律服务四举措积极参与依法治区

23.12.2014  21:02
      一是充分发挥专长助推法治镇(街)村(居)建设。法律服务普及城乡,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要进一步深化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成果,突出服务镇(街)村(居)这个环节,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的专业特长,通过建言献策、监督把关行政行为,为镇(街)政府和村(居)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提供法律意见,增强他们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主动性。

      二是注意沟通疏导形成维护社会稳定合力。法律服务位于基层一线,与人民群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着特殊的亲和力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当遇到复杂信访事项或矛盾纠纷时,法律服务人员精通法律、善于协调的职业优势逐渐凸显出来,在政府与信访人和纠纷群体间形成了缓冲带,避免政府直接成为信访人的对立面和攻击对象,使一些涉法信访案件特别是一些群体访、重复访、老大难访案件能够妥善得到解决,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

      三是创新工作举措打造服务品牌。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这个中心,在开展“法律八进”和镇(街)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活动中,大力调动法律服务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把他们的专业优势转化为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在辖区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套餐式服务和点餐式实施,着力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开展法律服务人员争当明星法治副校长、明星法律顾问活动,着力打造服务品牌。

      四是夯实管理基础提升队伍整体实力。法律服务人员除了面临着不少“两新”组织中共性的问题外,还表现在律师的职业特点造成集中难、人员流动频繁造成管理难、思想多元造成教育难等现象。为此,我们注重抓好党建工作,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努力形成抓好管理促党建设,抓好党建促业务的良性互动;我们注重抓好业务培训,通过开展法制大讲坛、法律实务讲座、业务轮训等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我们注重抓好服务指导,由局领导分别带队业务科室参加,对法律服务所进行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的组团式服务指导,通过强有力的工作,达到提高法律服务队伍整体实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