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矫正 与法同行—重庆市荣昌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社区矫正主题教育活动

28.12.2015  21:29

    2015年12月18日,荣昌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部分符合集中教育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在仁义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开展了以“阳光矫正  与法同行”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此次活动由区司法局党委部署,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具体承办,并得到了仁义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区司法局领导、仁义镇政法书记、仁义镇村(社区)综治专干、部分司法所所长及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参加活动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问卷调查,了解了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的学习、生活和遵守社区矫正行为规范等情况。

  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晏锦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讲座。他以真挚的情感、大量的典故、具体案例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要感恩父母、感恩曾经和正在帮助他们的人,进而用感恩的心去认识社区矫正制度,认识社区矫正的重要意义;倡导社区服刑人员要培育“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个人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积淀晶结的崇高道德和精神追求;同时,要求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要深刻反思,深挖犯罪根源,充分认识犯罪行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性;要牢固树立服刑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好好改造,争取顺利解除社区矫正,成为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阳光矫正  与法同行”是荣昌区司法局党委部署的一项社区矫正主题教育活动。主要目的是:一方面,在依法矫正的前提下,让社区服刑人员得到有效矫正、幸福矫正、阳光矫正;另一方面,在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享受幸福矫正和阳光矫正。

  活动结束后,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谦召集部分司法所所长召开座谈会,就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座谈。他说,一年来,全局干警加强学习,团结务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队伍呈现新气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他指出,社区矫正是一项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各司法所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在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大任务,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建设“平安法治荣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