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积极推动选派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向纵深发展

23.04.2018  16:06
今年3月市司法局选派第二批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开展以来,永川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要求和现场会精神,持续推进全区选派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作好总结,加强协调,确保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4月18日,永川区司法局联系协调选派单位永川监狱、渝西监狱,组织召开了2018年第一季度试点工作协调会。
    会议听取了选派民警一季度工作汇报和对全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永川监狱、渝西监狱政治处、刑罚执行科作了简要点评,并提出了“不忘人民警察身份,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的要求。会议决定了2018年永川区选派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模式,即:三名民警分驻中山路、胜利路两个重点司法所,一名民警常驻社区矫正帮教服务中心,同时两人一组,分片区参与23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会议强调,永川区作为全市率先试点的两个区县局之一,必须做好试点工作经验总结,打开社区矫正工作新思路,争创社区矫正执法新模式。下一步要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全面熟悉掌握“1+4” (即《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重庆市社区矫正定位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分类管理办法及重庆市执法考评办法)文件内容及“五个一”管理模式。二是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力度,强化重点人员和未成年的教育管理,对不听管服教的社区服刑人员,每月集中由社区矫正帮教服务中心组织选派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和开展个别训诫。三是制定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意识、身份意识,将其改造成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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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两个原则,注重科学性。一是突出真诚原则。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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