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认真做好生源地大学新生助学金贷款工作

17.08.2016  11:36

 

一是做好宣传咨询。 将生源地大学新生助学金申报工作作为巩固江津整村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来抓,今年仍将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帮扶对象,拟实行三年的巩固期资助优惠政策。对当年考入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并符合条件的本科生、高职专科生,分别一次性发放资助金4000元、3000元。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学区、学校各方宣传作用,通过干部下访、村居走访、教师家访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发挥好江津网、江津手机报、QQ群、微信群传播迅速的优势,及时发布信息。设立“一站式”办理服务中心,开通咨询热线4部,发放《申报须知》1200余份,答复学生及家长咨询1056余人次。

二是抓好审查认定。 落实相关单位的审查责任,学生所在村(居)委员会、镇街民政部门、学校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进行调查、认定,江津区生源地贫困(优秀)大学生助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区民政局、区农委扶贫办进行会审,然后由领导小组复核确定,并将拟发放名单在区教委网站和各学区办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发放名单。招募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7名大学生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优化办理流程。目前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录取学生已申报129人;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类录取学生将在8月29日前完成申报。

三是强化发放监管。 区财政按当年资助金额将生源地大学新生助学金纳入次年预算,确保资金来源有保障。建立专户,坚持“专户管理、单独核算、结余滚存、结转使用”原则,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及社会的监督。每年年终,向区委、区政府相关单位通报当年的资助和资金结余情况。同时,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好学的宣传教育,对提供虚假资料套取助学金、擅自改变助学金用途以及在校期间受处分的学生,将依约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