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八字调解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0.03.2015 18:59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柔”,在纠纷调解实际中,总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心存偏激的认识,由于医患纠纷的特殊性,只有通过柔性的介入,即以关怀言行使处于偏激情绪中的一方或双方感到慰藉,耐心倾听其诉说和诉求,以宽慰制约激动,以缓冲避免冲动,“降温”现场,稳控事态,避免纠纷激化;二是“快”,遇到纠纷时,快速赶到纠纷现场,避免事态扩大;三是“早”,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激化;四是“心”,让当事人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和信任感,以促使当事人自觉自愿接受调解员的合理建议;五是“理”,先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六是“法”,始终坚持依法进行调解,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七是“兑”字,既每起纠纷在达成协议后必须当时兑现,防止纠纷反复,避免履行矛盾再生;八是“访”,对已经调解结束或可能出现反复的案件,跟踪回访,进一步了解情况,防止当事人思想动摇,巩固调解成果。
截至目前,自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医患矛盾纠纷303件,调结290件,涉赔金额1524.462万元;指导协助县乡两级化解医患矛盾纠纷296件,涉赔金额123.53万元;参与医患沟通212余次;阻止“医闹”270件,涉及群众17800余人次;接待来人来电咨询9630余人次;开展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专题讲座210场次,受教育面14700余人次;调结的案件做到100%案结事了,赢得了患者、医疗机构、社会的广泛认可,构建了和谐医患关系。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0.03.2015 18:59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