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10.07.2018  20:13

  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重庆市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主城各区(含两江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委属(代管)单位应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并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

  方案提出,到2018年年底,委属(代管)单位和主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到2020年年底,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9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