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医调中心练好“四字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15.02.2016  09:56
    一是“”。“”即联合,相互配合的意思。县医调中心积极与县卫计委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与交流,切实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多部门积极配合,群策群力,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医患纠纷的调解力度。

  二是“”。“”即实在,掌握实情的意思。深入各乡镇医院开展实地走访,了解乡镇医院在处理医患纠纷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协助防范医患纠纷的发生。

  三是“”。“”即情谊,尊重情理的意思。在医患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县医调中心工作人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给予患者倾斜照顾。

  四是“”。“”即细致,体现细微的意思。县医调中心工作人员在调解每一件医患纠纷过程中都能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双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在制作调解文书时,细致认真,避免因法律文书存在瑕疵,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切实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