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联召开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常委会暨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精神

23.12.2014  20:38

         

重庆市妇联召开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

常委会暨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精神 

         

 

  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常委会暨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上半年全市妇女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7月21日,重庆市妇联召开区县妇联主席工作座谈会。市妇联领导、北碚区委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各区县妇联主席,市妇联机关中层干部共8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丁中平传达了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常委会暨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精神,总结了上半年全市妇女工作。她指出:上半年,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牢牢把握全国妇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和“五大功能区”建设,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开创了妇女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基本遵循,引领妇女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奉献巾帼力量。把“三大行动”和四项重点工作沉到基层、落到实处。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参与社会治理四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四项工作纳入《重庆市市级部门延伸到村、社区工作事项目录》。规范“巾帼文明岗”创建,开展巾帼建功职业技能比武等活动210场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86亿元;创建“女大学生手工编织创业实践基地”10个;筹集200万元成立女企业家扶持妇女创业循环金;实施“巾帼家庭农场贷款”项目,加大巾帼家庭农场创建力度;代理信访案件6316件,办结率达96%;新建留守妇女互助组3008个,开展双学双比技能竞赛活动452场次;举办家庭讲座1.1万场次;新购巾帼爱心呼唤器5000对。二是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工作生命线,全面促进妇女和谐发展。贴近妇女需求,拓展领域、打造平台,扎实推进女性素质提升工程、家庭建设创新工程、女性人才培养工程“三大工程”;加强源头维权、事实维权、社会化维权,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进步。三是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实现新发展。坚持党建带妇建,创新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激发工作活力,实现对基层妇女的广泛联系和服务。

丁主席强调,下半年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市委常委会和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常委会暨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五件事。一是全力推进“三大行动”服务发展大局。加强巾帼文明岗创建,开展“巾帼建功展风采 服务群众我先行”和“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集中展示活动;大力扶持手工编织业发展、家政服务业发展,出台《关于支持妇女从事手工编织实现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成立市巾帼家政服务联盟,打造巾帼家政品牌。二是高度关注妇女儿童民生改善。扎实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四项重点工作,加大项目争取和实施管理力度,深化传统节日关爱和“春蕾圆梦行动”等主题活动。三是大力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进步。做好两纲两规实施工作,积极推动《实施女性素质提升工程指导意见》、《重庆市女性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出台,帮助妇女成才发展。四是着力加强家庭建设创新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建设工作的意见》,推动《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市人大审议项目整合资源。深化“最美家庭”等家庭主题活动。五是不断强化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以党建带妇建为根本,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建设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为目标,不断开创妇联组织建设新局面。

丁中平主席还结合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常委会暨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精神,以“五个坚持”对下一步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坚持用中央、市委和全国妇联的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持一盘棋理念,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做到突破思维定式激发工作新活力;五是坚持重心下移,做到深入群众落到基层。

会上,各区县妇联主席对上半年的亮点特色工作和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暨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精神工作思路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