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明才在沙坪坝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上的讲话

23.02.2017  20:09

 

按:1月20日,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明才分别与区政府、区法院、区人大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区残联签订了办理责任书,并对办理和督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明才同志讲话印发给大家,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在沙坪坝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上的讲话

(2017年1月20日)

赖明才

同志们:

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处理办法的规定,代表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大会闭会后十日内,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交办会议进行交办。在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依法提出了1件议案和338件建议,其中,城市建设及管理类162件,科教文卫类44件,经济、改革类50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类34件,民生类26件,其他9件,转市14件,可以说,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办好这些议案建议,对于贯彻落实区党代会、人代会会议精神,实现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班子良好开局,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现在,我就如何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要充分认识提出议案建议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政治代言人,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在会议期间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和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严肃认真地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不仅是对人大代表的尊重,也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尊重。过去几年,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体代表是充分认可的,同时也实实在在地推动了工作,特别是一些事关民生的建议办理,使人民群众获得了实惠。但也存在一些应当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一是少数承办单位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当“甩手掌柜”,不闻不问;二是部分承办单位仍然存在前松后紧、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突击办理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成效;三是从办理结果看,代表满意率虽有提高,但部分承办单位片面追求满意率,不在落实建议上下功夫,而在代表的答复上做文章,导致代表“被满意”情况时有发生,有的承办单位把答复结束当作办理完毕,与代表沟通时态度很好,过后却不兑现承诺;四是对正在落实和承诺解决但尚未解决的事项,缺乏长效办理机制和举措。因此,如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办理质量,这是很重要的一环。对此,承办单位的各级领导和具体承办同志必须认真对待,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答复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要充分认识代表议案建议对全区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总体目标和2017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特别是“五园五城”建设、国家卫生城区成果巩固和长效机制建立、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民生实事推进等重点工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有相当一部分建议都与此紧密相关,有些建议本身就是政府工作的组成部分,可以说每一个建议都与金山区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密切相关。办好这些建议,无疑将为我区各项工作的开展注入强大的动力;办理议案建议的过程,就是主动抓本职工作的过程,就是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各项事业的过程,就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过程。各承办单位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代会和人代会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全区工作重点狠抓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促进党代会和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要充分认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人大代表来自全区各行各业,大多数长期工作在基层,接触面广,所提出的议案建议,大多是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来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好坏,体现着我们是否真正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是否真心实意地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把办理工作作为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有效方式,当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实际行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满意作为最终衡量尺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积极探索和完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

刚才,主要的承办部门都接了任务。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承办的议案建议,统一认识,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人和承办人,确保每一件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都有部署、有计划、有检查、有反馈。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倡导真抓实干的精神,一条一条地制定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符合实际的措施,一步一步地抓好办理工作的落实。

一是要对代表议案建议进行分类办理。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实事求是,立足实际,区别情况,尽力而为。凡是应该办、能够办的问题,要雷厉风行地办;对需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拿出方案,细化任务,分步实施,并将进展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对确因客观条件、法律和政策规定等原因一时难以解决或根本无法解决的问题,也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清楚,以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不属于本级国家机关职权范围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国家机关反映,并向代表说明情况。凡是在答复中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认真抓好落实,承诺就要践诺,对代表的承诺,实际上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承诺,绝不能忽悠,绝不能推诿,绝不能应付;对近几年来代表连续提出的建议,特别要注意加强分析研究,积极慎重地处理。

二是要加强承办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系。有相当一部分议案建议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需要几个单位共同承办。对此,要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负责牵头,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办理工作中,要增强主动性,建立联系机制,加强协调,密切协作,多酝酿、多协商,不推诿、不扯皮,共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需要上级机关和部门协调落实的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应当好参谋,先行研究,提出方案,主动请示汇报,绝不能以此为由,敷衍塞责。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和督查室要做好指导和协调。特别是那些综合性强、影响较大的重要意见建议,区政府相关领导要注意协调解决,必要时,应出面亲自处理,以上率下。

三是要继续坚持现场验收和跨年度跟踪问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继续做好办理工作的现场验收,主动向代表展示办理成效,邀请代表“打分”,努力实现代表对办理态度和工作效果的“两满意”。现场验收要重实效、轻形式,对代表验收不满意的,要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时限,重新办理答复。同时,要对答复为“正在办理”的建议进行跨年度跟踪问效,组织代表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四是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办理。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代表建议提出和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应当在闭会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答复代表。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在收到代表建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书面说明情况,由人代工委重新确定承办单位再行交办。各承办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办理的程序和要求。对代表建议的答复函,应当统一格式,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发,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并附上办理质量反馈表和代表寄送反馈表所必需的信封及邮票。答复函要同时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职能部门承办的要同时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各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办理时限及有关要求,确保办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切实加大对办理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

一是各承办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要把着眼点放在抓落实上,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办理,务求实效,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防止工作滞后和延误,避免出现重答复、轻落实,搞形式、走过场,向代表“打白条”、“开空头支票”等现象。

二是区政府办公室要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全方面的督促检查。要及时掌握代表建议办理的进度和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办理工作拖拉、敷衍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督查中,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不能解决而没有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代表不满意的不放过,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

三是区人大有关专委及其办公室、常委会相关工委要坚持开展多层次的制度化的检查督办。要继续开展重点议案建议督办工作,适时了解、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听取办理工作汇报,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进行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区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要增强工作主动性,人代工委作为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工作机构,要加强同区政府办公室及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和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办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承办单位在邀请代表进行现场验收时,人代工委和有关专工委要主动介入,商请区委督查室与区政府督查室一并参与验收,以全面掌握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法院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同志们,今年是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和本届区政府的开局之年,是沙坪坝区加快功能区建设、打造经济升级版的关键时期。各承办单位要从推动“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一如既往地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办理方式,不断提升办理实效,努力实现区委满意、代表满意、群众满意的办理效果,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