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月用电三千多度 家有老人能否实行特殊阶梯供电? 官方回应了

25.03.2019  20:56

最近春日的太阳开始频繁光顾重庆。对于市民张欣(化名)来说,春天来了便意味着可以关掉空调,节约一大笔电费了。由于张欣家中有生病的老人,冬天必须开空调,仅仅是今年前两月,家里年累计电量就己高达3070度。

近日,张欣给重庆市发改委公开信箱写了一封信,建议调整8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阶梯电价,缓解老年人,特别是慢性病老人的用电压力。

张欣说,她的母亲今年已经84岁了,又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所以家中冬天和夏天都必须开空调保持室内合适温度。

据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2012年重庆市建立了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制度。第一档年用电量为2400度以内,电价是0.52元每度;第二档年用电量为2401度—4800度,电价是0.57元每度;第三档年用电量为4801度以上,电价是0.82元每度。

张欣表示,随着社会的进步,长寿老人日益增多,也有很多老人会随子女同住,但是由于阶梯电价,她家每年要增加数千元的电费,她建议调整8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阶梯电价,减轻慢性病老人的用电压力。

对此,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回应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的有关规定,是以家庭为单位划分各档位电量的。重庆在建立完善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时,各分档电量已考虑重庆季节性气候实际情况,并实行年阶梯,保障居民家庭基本用电需求。同时,重庆还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优惠政策,增加了多人口家庭各档电量。

记者了解到,在《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渝价〔2015〕268号)中提出,对人口数超过4人(不含4人)的用户,增设了每月每户核增100度分档基础电量,即全年各分档基础电量增加1200度。这也意味着,一户如有4人以上,只要年用电量在3600度以内,也执行第一档每度0.52元的电价。

对于市民提出了老年人特殊阶梯供电的意见,重庆市发展改革委表示,国家对电价没有按不同年龄段制定不同阶梯的政策规定,针对老年人家庭冬季取暖的问题,重庆市已建立居民采暖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建议可考虑采用天然气采暖方式。

上游新闻记者 张瀚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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