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协会”“商会”“联合会”注意了! 明年底前将完成行政脱钩

17.12.2019  22:10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意见稿”),就重庆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征求社会意见。

91家协会商会拟脱钩 明年底前基本完成

哪些机构将成为此次脱钩改革的主体?意见稿提出,此次脱钩改革的主体是重庆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未纳入2016年、2017年深化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也纳入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记者从意见稿下附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名单》中看到,在422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中,目前已脱钩331家,拟脱钩91家,待脱钩占比超两成,包括“重庆市进出口商会”“重庆市乒乓球协会”“重庆市温泉旅游行业协会”等。

根据意见稿要求,上述脱钩工作需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退休后3年内 领导干部不得到行业协会兼职

就脱钩改革的具体任务,意见稿提出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和党建外事的“五分离”。

其中,在资产财务分离方面,意见稿提出取消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直接财政拨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脱钩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的有关规定,严禁隐匿、私分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行业协会商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腾退。

在人员管理分离方面,要求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人事自主权,规范用人管理,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或单位工作人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瀚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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