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发生单车事故,司机如此操作害了自己还坑了朋友!

10.06.2021  19:14

万州交巡警消息,5月22日晚上12时30分左右,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驹公巡大队接到一男子报警称,自己驾车在恒合狮子坝附近路段发生单车事故,损失较大。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一辆车牌号为渝F01***的红色小型轿车横在道路上,车辆受损严重,安全气囊全部打开,一个轮胎躺在排水沟里……幸运的是,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通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事故现场除了报警人王外,还有他的一位朋友郝某,而报警人王某在回答民警询问时,神情慌张,说话支支吾吾、漏洞百出,站在一旁的郝某也一身酒气,种种可疑迹象引起民警高度怀疑——“谁是这辆车的驾驶员?

民警凭着多年办案经验,认定该案有蹊跷。民警决定将王某和郝某带回队部作进一步调查。经民警对王、郝二人再次展开询问,在法律威严和强大的政策攻心下,郝某主动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打算让朋友王某前来替自己“顶包”,同时,王某也承认了自己准备帮郝某承担事故的想法。

原来当天晚上郝某在白土镇吃饭时喝了酒,因家里突然有事要处理,郝某没多想,便驾驶车辆往高峰镇的家赶。10点30分左右,郝某驾车行驶至事故路段,由于喝了酒,操作不当,车子撞击到排水沟的石壁,直至车子横在道路上停下来。

郝某想到自己是酒后驾车出的事故,便打电话叫在万州的工友王某开车赶到现场,让其帮忙报警说是王某自己驾车出的交通事故,王某觉得两人平时关系好,抹不开情面,就应了下来......

随后民警将郝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做进一步检验。经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为103.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郝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编后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其实,随着酒驾醉驾严管常态化模式的开启,驾驶人拒绝酒驾的意识不断提高,不少驾驶人已经能够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的危险行为。但仍有一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不顾安全,违法驾驶。在此,希望广大驾驶人绷紧安全之弦,务必谨记:平安是回家最近的路,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另外,交巡警还要提醒大家,法律不是儿戏,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在向你调查时,千万别耍“小聪明”,最终只能是害人害己,受到法律的严厉查处。

原标题:深夜,恒合发生一起单车事故,面对民警调查,司机如此操作害了自己,还坑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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