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

08.07.2015  13:35
  南岸法院积极通过完善制度规章,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提出从“三方面”强化法院自身建设。

  一是审判管理日益常态化、精细化。南岸法院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建立健全涵盖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绩效管理等内容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审管办、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职责,总结审判管理经验和理论,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制定《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办法》、《法官工作绩效考核规定》等,做到了“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

  二是队伍管理日益个性化、人本化。南岸法院建立了《班子民主生活制度》、《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审判廉政风险行为防范制度》等,提出“四环节工作法”,即什么事、谁来干、怎么干、干好干坏有说法的要求,对法院各项工作、每个工作岗位,明确基本要求、主题内容、执行依据,规范职责权限、操作方法和步骤,建立岗位目标考核体系,使静态的制度管理转化为动态的流程监控,实现了由制度管理向人文管理转变。

  三是司法政务管理日益科学化、便捷化。南岸法院利用信息科技平台建立了网上办公系统、电子案卷体系、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共享、诉讼服务中心便民措施。使用网络办公系统,所有非涉密来文和发文均通过网络起草、流转,申请用车、考勤、请销假等均在网上完成,紧急工作短信自动提醒办理。推行分案自动化、电子案卷同步化,实现司法统计、审管系统、案卷系统的数据统一。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执行联动网络查询系统,与银行、国土、房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联手限制。诉讼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法规、案件信息、法院工作人员自助查询机,立案排队取号机,积极探索网上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