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四方面”做好平安建设暨综治工作

05.02.2015  12:54
  南岸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为民服务”的工作方针,从“四方面”积极参与并做好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南岸夯实基础。南岸法院狠抓了审判、执行工作。201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625件,审执结案13547件,结案率86.7%,结案标的金额10.33亿元。第一,精心审理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2014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242件,同比下降4.7%;审结1223件,结案率98.5%;判处罪犯1517人,同比下降2.7%。在判决生效的刑事案犯中,判处十年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7人,判处五年及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8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967人,判处拘役、管制、单处罚金18人,免予刑事处罚19人,无超审限和超期羁押。第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相结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2014年,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580件,同比下降9.4%;结案9830件,同比下降14.8%。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5951件,调解撤诉率达60.5%,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1.7%。第三,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坚持监督协调,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14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7件,结案97件,结案率100%。行政和解撤诉案件43件,和解撤诉率达44.3%。第四,加强执行力度,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4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578件,执结2279件,执结标的额2.85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0.2%。

  二是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平安建设力度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南岸法院制定了《关于2014年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明确了南岸法院开展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实施方案等,始终坚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南岸”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及时调整了该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完善了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各部门落实的领导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具体工作有人管,具体措施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该项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围绕矛盾纠纷化解、着力抓好能动司法。第一,积极办理信访事项,着力解决涉诉上访申诉问题。推行申诉、信访工作告知、听证、说理、释明制度,力求服判息诉。2014年,全年院、庭长共174人次参加接访,接待来访群众、解答群众咨询1346人次,“院长电子邮箱”作为密切沟通人民群众的桥梁,共收阅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议的电子邮件66件,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二,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14年,依法减、免、缓收诉讼费近139.9万元,为6名特困刑事受害人和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4.4万元;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原则,及时办结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0件,当庭履行农民工工资26万元。第三,实行便民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巡回办案,在较偏远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就地开展审理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2014年,共巡回审理案件54件,目前在全区共设立13个巡回审判站,59个诉讼联系点,72个诉讼联络员。

  四是坚持打防并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公开审判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扩大审判效果;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两盗、两骗”、反对邪教等专项整治活动,竭尽全力解决治安突出问题;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审理涉青少年犯罪案件8件15人;组织法官送法进机关单位、企业、社区、学校、乡村讲法制课43次,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习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区志愿者服务、重大节假日值班、司法拆迁法律政策讲解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