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11.11.2015  10:28
  按照南岸区法学会《关于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南会字【2015】5号)要求,南岸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院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南岸法院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实施方案》,在院党组的统一指挥下,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政治处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各部门、各支部负责具体实施的工作体系,确保“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做好普法教育。第一,院组建一支法律服务志愿队。从各部门选调法律水平高、审判经验强、有奉献精神、热心关心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业务骨干组成9个小组,每个小组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选任1名资深法官担任片区法制副校长,负责本辖区内九大片区的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第二,南岸法院与南岸教育委员会共建“法治校园”,成立了“周俐莎法制教育工作室”,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促进现代学校建设,从在校学生抓起,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将法官的审判台与学校讲台有机结合,整合审判资源与教育资源,面向学生、家长、教师、教育管理者四大群体,采取“大课堂、大报告、小课堂、小主题”的形式,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宣传教育短片、法律法规讲解、节假日前讲座,积极推行青少年“模拟法庭”,利用学生寒暑假,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模拟法庭”表演、庭审观摩活动、法律手册赠送、网络课堂、法律咨询等,使得青少年树立远离犯罪和自我保护意识,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15年,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律知识讲座18次,少年“模拟法庭”2次。

  三、坚持司法公开。第一,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观摩庭审、参观法院软硬件建设等,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院的审判程序。2015年,邀请社会各界300余人次旁听案件审理,微博庭审直播16次。第二,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学校等巡回办案,对当事人不便到法院参加诉讼的案件,把法庭开到街道、社区、村组、院坝,把调解工作做到田间地头,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庭后释法”等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宣传形式,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司法审判。第三,扩大法制教育宣传覆盖面。深入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医院等活动。利用重要节庆活动、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组织法官走向街头、广场、社区、农村、医院,通过举办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针对当前社会上医闹事件频发,医患关系紧张的状况,南岸法院组织送法进南岸区卫计委、南岸区人民医院、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积极收集、调研医患纠纷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妥善解决医患争议,从审判实践经验的角度,解读《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解析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法律的角度和视野阐述病历书写、病历保管、医患沟通等方面的重要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15年,以各支部的形式开展“送法进社区”13次,每名干警密切联系群众10名,为其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送法进机关”3次,“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4次,制作展板5块,印制《诉讼便民手册》、《青少年普法宣传读本》、《青少年法律宣传明信片》,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