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08.06.2016  22:40
  近年来,南岸法院主动延伸审判服务职能,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南岸法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少审庭法官任成员的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少审庭,具体负责落实和实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了《南岸法院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原则、目的、任务、方式、适用对象、工作程序。

  二是委托开展庭前社会调查。即未成年被告人思想及基本表现情况不清不放过。在庭审前,法官首先向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所在学校、社区或村委发放未成人调查函,对其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表现等基本情况做一次全面详细的调查,剖析其心理状态,作为量刑的参考依据。2015年至今,南岸法院已对8件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案件开展社会调查,采用社会调查报告建议5件,3件未成年人被告人犯罪性质均属暴力犯罪,对社会危害较大没有采用社会调查报告建议量刑。

  三是制定未成年人被告人“社区矫正套餐”。该“套餐”是由法官根据每个未成年罪犯的自身情况如性格、心理、犯罪动因等特点区别对待,体现对未成年罪犯的特殊司法保护,达到改造和挽救未成年罪犯的最终目的。“套餐”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交流沟通和联手”,即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监狱管理机关、社区矫正等部门的联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及时送达裁判文书、履行告知义务和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加强与学校、教育机构、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社区矫正组织的联系和配合,形成庭长综合协调、主审法官具体负责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缓刑帮教和辅导”, 即制定“个别套餐”,对拥有某项特长技能或爱好的,重点培养其特长,对有吸毒等某种恶习的,采取针对性戒习措施,对有继续接受教育意愿的,则为其创造继续受教育的机会,并将在校表现纳入考核内容;“心理健康和矫治”,即动员未成年人家属、老师等各方力量,深入浅出地从法律、社会道德、家庭伦理等方面,对未成年罪犯及时进行心理“导航”和“危机干预”,解开心理上的疙瘩,避免其重走犯罪路。

  四是积极开展回访帮教活动。南岸法院建立了对服刑犯、缓刑犯、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罪犯的回访考察制度,实施跟踪教育和回访考察相结合的重点帮教制度。在判决之后对适用非监禁刑的少年犯进行跟踪帮教,对判处监禁刑的少年犯进行回访,主要采取谈话的方式了解少年犯的思想动态,督促其真心悔罪,认识错误,建立健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2015年至今,该院少审庭对判处非监禁刑的3名少年犯建立了“一人一档”跟踪帮教档案,在缓刑考验期间,实行定期报到、汇报思想情况,并且要求父母和人民陪审员、妇联、教师等参与谈话,对未成年矫正人员进行监督。2016年5月4日“五四”青年节,南岸区关工委、法制报告团、南岸法院、“周俐莎法制教育工作室”、南岸法院少审庭以及区关工委法制报告团成员等一行13人一起前往重庆市未成年人管教所帮教回访了被南岸法院判刑的7名少年犯和被其他法院判刑的3名南岸户籍少年犯。同时,该院承办法官通过书信的方式对其进行教育,在教育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分析犯罪形成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指明今后发展的方向,鼓励改过自新,生新做人。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