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三到位推进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21.07.2017  12:12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级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南川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区委、区政府印发《南川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了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增强各方意识,真正让环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压力传导到位。“两办”督查室将全区环保重点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环保专项督查,层层传递生态环保工作压力。今年以来,共开展环保专项督查6次,并通报批评了25个工作推进滞后的单位。

  三是考核问责到位。优化和明确全区经济社会实绩发展考核指标,提高生态环保考核权重,制定考核实施办法,将生态环保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今年以来,环保约谈14人、党纪立案4人、诫勉谈话4人。问责处理4个单位,其中2个单位向区委作出书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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