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探索和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新途径

01.01.2015  02:54

 

一、立足课程,构建法制教育体系

一是区级层面定标准。 南川区在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三年规划中把法制课程作为地方课程的必修项目纳入课程体系,明确法制教育目标任务。 二是学校层面建课程。 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发符合不同年段、不同层面的校本法制课程30余个。 三是社会、家庭共参与。 以“国家宪法日”等纪念日为契机,举办大型宣传活动4次,悬挂标语2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将法制教育纳入家长学校教学内容,分别举办培训班68个,培训家长2万余人次。

二、立足课堂,抓好法制教育落实

一是师资队伍专职化。 在全区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每年举办一期法制教育培训班,累计培训法制教师1000余人次,促进师资队伍专职化。 二是教材选择多样化。 在使用《品德与生活》《思想政治》等传统教材的同时,编印出版南川区第一本地方普法教材《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首批印刷7000册,结合各校校本法制读本在全区中小学使用。 三是计划课时制度化。 有针对性制定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学计划,规定每期法制课不得少于10课时,并保证每期一周的法制宣传活动周。实现法制教育课时、师资、教材三落实。

三、立足活动,务求法制教育实效

一是创新形式。 结合青少年特点,开展法律知识抢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等,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由灌输式向参与式转变。举行师生学法用法作品展示活动,收到法制教案、法制教学论文、法制手抄报、法制漫画等作品2000余件,评选出优秀作品129件。 二是培育载体。 创建“南川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法制教育30余场次。组建“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区检察院组织“莎姐进校园”活动,累计开展法制宣讲45场次。 三是形成合力。 聘任85名法制副校长,每年开展法制授课160余场次,解答学生法制咨询600余人次。组建律师团,开展法律活动400余次,解决涉法问题458件。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为青少年学法、用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