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共绿地种菜最高可罚款10万元

10.07.2015  11:25
【摘要】 “公共绿地种菜”是近年来主城出现的怪现象,市民对此意见颇大。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廖雪梅 通讯员葛赢超)“公共绿地种菜”是近年来主城出现的怪现象,市民对此意见颇大。记者7月9日从渝北区市政园林局获悉,渝北区市政园林局园林绿化执法支队配合回兴街道对回兴加油站周边公共绿地中的1000余平方米违规“菜地”进行了清理。该支队人士提醒称,公共绿地为全体市民共有,市民若发现渝北区的公共绿地被侵占,可拨67210352投诉。

  渝北区市政园林局人士表示,一些市民出于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萌生出用公共绿地种菜的念头,但公共资源不是自留地,根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如果发现擅自占用、改变或破坏城市园林绿地的,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