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系统46个单位普法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审查

26.08.2016  19:35

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办政法发〔2016〕117号)要求,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委属(代管)单位,每年需向市卫生计生委上报年度普法目标任务,通过明确量化每个单位的年度普法任务目标,促进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主导作用的有效发挥。

目前,巴南区、北碚区卫生计生委,重医附一院、市妇幼保健院等46个单位,向市卫生计生委申报制定的2016年度普法计划,并获审查通过(挂市卫生计生法制建设网http://fzjs.cqwsjsw.gov.cn/)。其中区县有35个,委属(代管)单位有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