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县三举措做好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工作

15.12.2015  17:32

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关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通过县环保局官方网站对环境质量、环境监测、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及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深入实施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督促辖区内县级重点监管对象如实公开其基础信息、排污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环评及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等信息,依法接受公众监督。

12月1-5日,梁平县举办首届“环保公众开放周”,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志愿者、社区居民、媒体代表等各界人士组成代表团深入现场观看梁平县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