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淘汰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积极推动企业加大机械设备改造力度。目前,已基本完成地下矿山不合格设备(非阻燃风筒、电缆等)、露天矿山未安装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设备的淘汰工作。
二是强制露天矿山实行机械化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截止目前,秀山县26家露天矿山全部实现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
三是大力扶持符合条件的地下矿山使用凿岩台车掘进和爬渣机出渣出矿;现已建成1座机械化开采地下矿山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