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

17.10.2015  13:36

 

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     

近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镇人大主席传达学习《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通过学习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意见》是新形势下党中央重视和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刻阐述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重要原则。《意见》从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县乡人代会、重大事项决定、监督工作、人事选举任免、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县乡人大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乡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

会议对各街镇人大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加强对预算审查、提高监督实效等重点工作的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用《意见》指导工作,提高履职水平。二是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落实《意见》对换届选举、联系群众、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把好代表入口关,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基层人大自身建设。三是要总结巩固好做法,推动工作上台阶。继续坚持和完善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接待选民日活动、代表履职档案公示、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建设等好的制度和做法,不断探索新举措、新手段、新办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