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务实推进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

14.01.2016  13:08
   本网讯 重庆丰都县立足实际,依托现有资源,科学整合力量,按照“定模式、明职责、促联动、强保障”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着力构建城乡多元消防力量体系。
  一、党政统领定建队模式。一是党委定方向。县委政法委专题研究,明确消防网格与政法综治网格“两网合一”、融合发展,依托综治网格平台组建治安消防巡逻队,在此基础上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二是政府定目标。县政府发文部署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细化建设标准,提升建设速度,扩大建设范围,要求2015年底前100%的城市社区、2016年底前100%的乡镇社区全部建成社区微型消防站,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15-2016两年对乡镇街道实绩考核内容。三是部门定合力。按照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原则,县综治办和消防大队负责采购车辆和器材装备,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站房和队伍运行经费,辖区派出所负责队伍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队伍组建后,由综治、人社、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验收,确保规范达标。目前,全县15个城市社区均基本建成微型消防站。
  二、多方聚力明职责任务。一是定期街面巡查。利用改装后的治安消防巡逻车、警务摩托车,对所辖社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居民集中居住点开展社会治安巡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每周全面巡检不少于两次。二是广泛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在巡逻车上加装广播设备,利用赶集、庙会等时机开展集中宣传。印制宣传资料,利用检查、巡查时机开展上门消防宣传。邀请群众走进站房,观摩训练和演练,开展灭火技能演示和现场宣传。三是全力控制初火。发挥“点多面广、贴近基层、反应迅速”的优势,立足打早打小,实现“3分钟到场”,对辖区初期火灾实施有效控制,为公安消防队到场灭火赢得宝贵时间。
  三、规范管理促联勤联动。一是规范值班备勤。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每班执勤人员至少3人。正副站长轮流值班,值班站长和当班队员必须在岗在位,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灾害事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效处置。二是规范组织训练。建立岗前普训、晋级培训、专业轮训等教育培训制度,组织现役官兵与微型站队员开展结对帮扶,每季度分两批次对队员开展灭火技能训练。建立微信群,在线通报典型火灾案例、普及防灭火业务知识。三是规范处警联动。将社区微型消防站纳入全县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119接警平台接到并确立警情后,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警情信息,并按照就近原则,在调派公安现役队伍到场处置得同时,同步调动对应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参与灭火救援工作。
  四、创新机制强队伍保障。一是强化政策支撑。公安、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出台支持微型消防站建设的具体措施,建立微型站队员及家属就业、教育等待遇挂钩机制。街道办事处结合年度预算,将社区微型消防站日常运行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二是强化荣誉归属。为社区微型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对因参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牺牲的微型站队员,落实有关奖励和保障待遇,提升队员的社会地位和荣誉归属感。三是强化考核奖惩。开展微型消防站队员星级评定和服务档案登记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星级评定依据,确保工作职责有效落实。(审核人:陈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