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司法局“三项机制”加强效能建设

31.08.2016  02:02

  一是建立片区协作机制。按照“工作关系不变、工作地点不变、形成整体合力、凸显工作实绩”要求,分别设立8个片区中心司法所,局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联系1—3个片区,合理分配人员和设备,开展人民调解集中培训、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集中教育和走访、法治宣传活动。

  二是深化驻所强基机制。积极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司法所调研工作、体验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纠纷。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分别到中和所、洪安所、石耶所等司法所开展专项活动,深入了解并参与司法所的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   三是完善考核评比机制。修订完善《司法行政工作考评办法》,对8个科室、27个司法所工作目标进行细化、量化为扣分项,实行差异化考核。同时科学设置4项“一票否决”事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