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司法局有序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24.11.2017  11:32
一是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出台《关于石柱县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石柱县律师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动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简化经济困难审查,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积极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办案水平。截止11月,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6件,办结300件,挽回经济损失540余万元。律师共参与办理刑事速裁程序案件58件,为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194人次。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保障机制。完善各司法所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做到所所通,专网专用,实现网上社区矫正业务无缝对接。今年,经县政府批准,即将建设社区矫正应急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同时,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保障机制,确保队伍稳定性。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800余人,累计解除1580余人,现在册200余人,无脱管漏管现象。
    四是加强公证体制改革。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书面汇报全市公证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领导责任,召开公证体制改革动员会,宣传公证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召开公证体制改革专题讨论会3次,研究改革具体措施,与相关人员谈话谈心7人次。汇同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积极到周边区县学习经验,正积极研究完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