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丰都县“四措并举”扎实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

30.06.2015  13:00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丰都县把全县环境监管划分为四级监管网格(一级网格:县政府;二级网格:县级相关部门;三级网格:28个乡镇、2个街道;四级网格:54个社区、264个村)。全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网格化全覆盖工作由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其日常工作由县环委会办公室(县环保局)负责。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分别负责本级网格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跨区域监管任务由相应网格共同协商完成。县环委会办公室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网格化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稽查。各级网格单位制定对应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网格化全覆盖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网格责任,定期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级动态管理。

三是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明确相应的牵头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环境污染底数,每年向县政府报告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网格化全覆盖工作情况,县环委会将不定期开展检查或抽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环保实绩考核内容。

四是积极探索创新。环保部门建立环境污染隐患和环境保护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其他举报方式,并对收到的举报事项进行登记。对受理的举报事项,要组织调查核实,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各单位结合实际,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工作运行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