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口县四措施深入学习贯彻新《环评法》

18.09.2016  15:07

  一是认真研读。继8月31日市环保局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宣贯电视电话培训会后,9月13日,城口县环保局组织干部职工再次集中学习了新《环评法》全文,深入领会新法修订内容及会议精神,加深对新法的理解;加强新法业务学习,为环保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管理。督促中介机构依照新《环评法》要求规范编制环评文件,同时缩短报告编制时间、提高环评编制质量。三是加强宣传沟通。及时向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宣传新法修订后取消的审批前置、强化“未批先建”处罚力度等内容。认真与发改、水利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新《环评法》中环评审批将不再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不再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作为环评的前置条件等内容。四是优化服务。将新《环评法》取消环评预审,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改备案等变化内容,对前来办理环保审批事项的业主进行细心服务、耐心解释,尽最大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

  城口县环保局要求全体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以新《环评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加强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同时,对新法实施后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切实发挥环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