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妇联干部参加县法院举办家事审判改革动员会暨调解员岗前培训班

10.08.2016  18:06

   石柱县妇联干部参加县法院举办

家事审判改革动员会暨调解员岗前培训班

  石柱县法院与石柱县妇联、司法局联合成立了家事调解委员会,并已正试挂牌。8月8日,石柱县人民法院举办首次新聘家事调查员岗前培训班,为从各乡镇、街道、社区、县妇联、司法局工作人员中选聘的25名家事调解员(妇联系统占大多数)颁发了聘书并进行业务培训。

  会上,县法院专委秦川副首先宣读了家事审判改革指导小组文件和家事审判特邀调解员任命文件、县法院、县妇联、司法局领导为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随后,何宇青还向参会人员传达了石柱县《关于推进石柱县家事纠纷诉调对接部门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动员会结束后,由法院副院长刘宏、民一庭副庭长高健分别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培训课。就调解技巧、调解内容、法律条款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掌握法律知识,更好地参与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参加培训的家事调解员、都认真听课并做好笔记。

  据悉,为提升法院家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水平和化解效果,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石柱县法院与石柱县妇联、司法局成立了家事调解委员会,通过直接聘请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和改革措施,更妥当、更有实效地解决家事纠纷,实现家事审判专业化、科学化、人性化和柔性化,促进婚姻家庭关系修复和情感修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县妇联领导、司法局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