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安监局“五结合”助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24.12.2014  18:33

一是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每月定期上报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县“打非办”组织相关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重点区域、重点乡镇、举报对象、检查站等进行突击督查和重点检查。

二是点、线、面相结合。在县级过境干线上设立临时交通检查站,实施24小时拦截检查;县公安交巡警大队、交通执法大队和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在县级以上公路、高速路上开展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专项行动;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安监办、交安办和派出所负责在本辖区内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三是管理与打击相结合。建立经营户联营联控联防机制,杜绝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对烟花爆竹配送中心和销售点的监管,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取缔配送和销售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四是检查与举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人和事。

五是规范与查处相结合。县城区临时销售点严格执行“六统一”规范经营。统一规划定点、销售门槛、审核资格、摊位规格、标牌标识、定位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