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委副巡视员卢斗昌率队赴长寿区、梁平区和垫江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大督查工作

21.12.2018  18:14
  为深入贯彻落实“10.28”全市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委党组关于全面深化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行动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2日至14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副巡视员卢斗昌率领第11督查组,对梁平区、垫江县、长寿区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大督查大执法行动。   督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督查形式,在梁平、垫江、长寿各抽查了2个在建项目,重点对项目是否存在转包与违法分包情况、项目参建单位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施工安全管理行为情况、实体安全隐患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以及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现场下达了6份整改通知单以及责令2个项目全面停工整改、4个项目局部停工整改;对5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进行了记分管理(共计50分),并责令项目部立即更换2名一次性记满12分的项目经理。
  在督查意见反馈会上,卢斗昌对梁平区、垫江县和长寿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稳定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时刻谨记习总书记“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嘱托,牢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的教诲,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深刻反思,扎实整改,针对督查组和专家组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全面排查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到岗履职,坚决防止和杜绝抢工赶工现象,要克服恶劣天气影响,确保施工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