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扎实推进河长制强化河流保护

03.08.2017  04:14

  一是强化责任领导。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由县委书记担任全县总河长,县长担任副总河长,明确30名县级河长、295名乡级河长、346名村级河长。

  二是强化责任分解。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6项制度,理清24个县级部门工作任务,出台10大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责任清单,设置各级河长公式牌1503块。

  三是强化摸排整治。由33个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河流开展问题摸排,摸清河流污染源,建立整改方案,强化整改。

  四是强化水质监测。组织水务、环保、卫生等部门对29条县级河流、38座水库开展首次水质检测,检测结果作为河库治理考核、“一河(库)一策”编制依据。

重庆市巴南区“三个坚持”深入推进河长制
  巴南区自今年5月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环保局厅
重庆市奉节县积极防治河流污染
  一是构建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