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环保局三举措确保县域环境安全

12.10.2016  01:32

  一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加强国控、市控及县控重点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依法对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私设管道偷排、漏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二是加强环境监测,实现监测预警。严格落实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加大县域重点污染源、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监测频次,严密监视大气、水、噪声等环境质量指标动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做好监测仪器、防护设备、应急车辆等的日常检查、校验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处置。

  三是严格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五个第一”要求,即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落实专人做好环境违法案件的现场调查、取证,及时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投诉,有效控制群众上访和群体事件的发生,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切实保障县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