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环保局“五个注重”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17.06.2015  14:32

一是更加注重建设项目审批。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审批,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

二是更加注重饮用水源保护。强化对全县27个集中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和日常巡查力度,规范了饮用水源地界碑、警示标示,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是更加注重农村环境监管。强化对太阳山自然保护区、大溪湿地公园等区域的监督检查,严查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进一步强化农村畜禽养殖监管,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四是更加注重环境违法处置。以查处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和检查频次,对发现的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件,其中移交公安机案2件。

五是更加注重环境信访处理。出台了《“12369”环保微信举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完善12369环境信访处理系统,对群众投诉,切实做到有访必接、有诉必处,今年来共受理环境投诉8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