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口县环保局“六举措”加强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

29.10.2015  11:54

一是以法律为利器,成为规范水源地环境的有力保证。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源地安全监管,使全县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连续三年全县境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无污染事故发生。

二是科学区划,明确水源地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制定了《城口县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实施方案》,结合城口县饮用水源地水质现状和保护目标要求,根据乡镇申报、实地踏勘,网上定位,上级审批的程序,科学划分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确定了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为日常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深入宣传,提高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以“3.22”水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深入各乡镇、村舍、边远山区进行水环境宣传,通过座谈会、院坝会等形式,着重对《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十条》等法律法规进行普及教育。

四是加强监管,推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了集中式饮用水源管理目标考核制度,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标准化管理。完成了饮用水源保护标志的规范设置工作,建立起了“一源一策”档案资料和台账,对饮用水源基础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对饮用水源地实行定期巡查,并建立饮用水源地环境监察工作日志,详细记录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状况,及时通报情况,保证监察到位,责任到位,基本实现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全覆盖。

五是强化监测,保障群众喝上放心水。除了每月例行对城口县三个地表水(青龙峡、水寨子、土堡寨)监测断面和县城羊耳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采样监测,还对全县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进行水质采样,并出具监测数据。

六是严格执法,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专项检查工作、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防控污染保障饮水安全工作、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环保“四清四治”等系列专项执法活动。完善了《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预警工作。加强了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和管理,将水环境污染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有效保障了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