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环保局深化作风建设助推生态示范县创建

03.03.2017  14:04

  石柱县环保局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严守相关纪律规定。完善《班子议事决策制度》等20余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坚决杜绝“庸、懒、散”等不良风气。

  二是精简环保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方便群众办事。2016年,共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2件,共办理排污许可证45个、夜间施工许可证41个。

  三是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将市级生态示范县创建等重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每月定期通报。目前,已完成创建市级生态示范乡镇3个,生态村8个。

  四是严格生态环保执法。以作风效能建设为契机,持续推进环保执法监管,促进辖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6年,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企业338家(次),下发责令整改决定书92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9件,罚款8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