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精准发力让农村教师有更多获得感

03.08.2017  04:17

 

第一,师资保障。一是加强乡村教师编制配备。根据学校布局、生源情况和教学岗位需要,在教职工编制总量范围内实行动态调整,统筹安排,对学生规模较小的乡村学校、教学点,在教职工编制核定时给予倾斜,兼顾生师比、班级数、课程设置等因素,确保农村学校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艺体类专业学科。2015年以来,全县各教学点课程开齐率、教师配置率均达到100%。二是加强一体化管理。创新帮助机制,与南岸区珊瑚实验小学等17所学校市内外名校建立帮扶关系;全县形成8大教育集团涵盖37所中小学,有效推进一体化发展。以乡镇教管中心和乡镇中心校为主体责任单位,对辖区内教学点学科教师配置、教育教学实行统筹管理,确保教学点的师资保障。三是优化乡村教师配置机制。近3年,通过考核、公开招聘引进新教师586人,并优先保障乡村学校师资需求,2015、2016年分别安排新教师41名、82名到乡村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特岗2017年计划安排特岗教师50名、小学全科教师及学前免费师范生47名到乡镇以下学校任教。根据寄宿制学校实际需求配备生活指导教师,为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配备心理辅导教师。四是抓好教师培训。不断完善乡村教师培养制度,落实小学全科教师和免费幼儿师范生定向委培计划,构建国家、市级、县级、校级四级联动培训模式,由县教委总体规划、县教师进修校负责实施,按照5年全员培训、360学时培训要求,重点向农村教师倾斜,以“送教下乡”为载体,组织开展“薄弱学校定点支持计划”“教学点教师全科知识培训”等多种培训。自2015年彭水县成为国培项目县以来,分别实施了村小教师(教学点教师)访学研修、特岗教师跟岗实践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等外派项目,实现乡村学校全覆盖,共计选培教师488名。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小学、初中教师学历提高率分别为94%、90%。五是建立教师交流支教帮扶制度。制定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校长教师在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流动,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立长效支教机制,继续实施“三区”支教、“村小支教”计划。2015年以来,彭水县共选派87名“三区”支教教师到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别支教一年,各乡镇中心校(小学)选派140名村小支教教师为区域内村小、教学点提供师资支持。

第二,经费保障。一是保障农村教师待遇。将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月发放及缴纳,按时兑现乡村教师绩效工资。根据县乡镇工作补贴文件,兑现乡镇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按照县域乡镇经济发展水平、高寒艰苦程度、交通条件、生活条件等因素,落实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按照乡村学校的办学、生活条件,重点向条件艰苦的学校倾斜,切实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生活待遇。二是多渠道关爱农村教师。学校结合实际,组织教师两年一次健康体检,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教师重大疾病等问题,整合市级励耕、润雨计划等项目,对患大病、受大灾等乡村教师实行救助政策,开展节日慰问,对身患重大疾病、家庭贫困的乡村教师给予重点关爱。自2015年至今,乡村教师享受重大疾病救助600余人次160余万元。投资4172万元,新(改扩)建教师周转宿舍815套,改善乡村教师居住条件。三是保障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每年按全县教师工资总额的1.5%预算、拨付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薄弱学校定点支持计划”“教学点教师全科知识培训”“领雁工程项目”和各学科教师培训项目。2015年以来,累计培训经费达1241万元,培训教师2.5万余人次。

第三,评聘优先。一是保障农村教师岗位职称优先评聘。努力提高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乡村学校小学按1∶5∶4、初中按1.5∶5∶3.5的比例设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2015—2016年中高级职称评审,农村教师通过率均达96%,累计中高级教师达83人。二是优先农村教师评优评先机制。全县每年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在名额分配中,农村教师比县城教师高50%,要求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向长期从教农村学校的教师倾斜。2015年以来,全县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共230名,其中评选农村学校优秀教师152名,占66.1%;已对从教满30年的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197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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