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采取措施保障新一轮退耕还林顺利实施

14.05.2015  14:49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石柱县采取措施保障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组织研究制定退耕还林政策和办法,解决退耕还林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县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做到齐抓共管。三是加强科技支撑。充分利用县校合作技术交流平台、林业科研院所优势、行业主管部门经验,将先进实用技术、良种良法等推广应用到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中,提高经营水平和质量效益。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纳入全年重点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县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并进行通报。对退耕还林建设出现质量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