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山管理局参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管理培训班学习

28.10.2015  11:39
    2015年10月13日——16日,住建部在西安举办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管理培训班”,各级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世界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执法检查中责令限期整改的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共有40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班,我局也派出工作人员参与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林城建司城建处阎东星处长、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陈耀华副院长、住建部城市建设司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管理处左小平处长、住建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的安超高级工程师等分别对风景名胜区十大法律制度、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风景名胜区遥感监测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案例分析。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保护研究中心张欢副主任,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舒峰副主任,泰安市泰山管理行政执法局曲敬海副局长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内容与会代表做了工作经验介绍与交流。
      培训中特别提出重庆缙云山风景名胜区在2013年、2014年两年执法检查中不达标,需要加大整改力度。主要问题包括:一是没有依法设立统一管理机构,缙云山、北温泉、钓鱼城等景区分散管理。二是嘉陵江风光带工矿企业、安置房等项目较多,不符合正在实施的1997年版总体规划。三是部分建设活动不报经管理机构审核、未报批手续。四是景区徽志破旧,标牌破损,界碑界桩配置不规范、不完备。在2015年的复查验收时,缙云山风景名胜区通过前期整改,加强了景区规划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工作,但图斑的整改工作力度不大,且在整改过程中存在无规划依据补办建设项目审批程序问题,如果该景区的整改工作在近期仍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将很难通过今年的复查验收。为此,住建部正在研究建立濒危名单管理制度,拟对连续2年整改不达标的景区,给予黄牌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评估仍不达标的拟请国务院予以撤销。
    我们将以这次培训学习为契机,结合重庆缙云山风景名胜区缙云山景区的实际情况,加强风景名胜区执法管理,规范景区管理秩序,进一步提高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