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双路司法所以“特护”方式接管刑释重点对象

06.07.2018  15:40
近日,大足区司法局双路司法所以“特护”方式,对一名身处特殊困难且属重点对象的刑释人员施以无缝衔接及帮扶。
    一是迅速全面掌握刑释人员的准确信息。6月初,司法所接重庆凤城监狱联系知悉,双路辖区叶某将于本月17日刑满释放。该所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社区调查了解叶某个人及家庭详细情况。掌握到叶某既属于严控对象,又属于“三无”特殊困难人员:叶某身患重病,无亲人照顾,其父亲失联多年,其母亲患精神疾病长期住院治疗,亦无妻子儿女及兄弟姐妹等近亲,无经济来源,无住房。
    二是研究落实无缝衔接及帮扶预案。认真分析研究叶某的实际情况,会商辖区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后提出针对叶某的接管、帮扶预案,及时向区司法局、双路街道党委汇报。经多方审定,决定专程去监狱接回叶某,并逐一解决其特殊困难。
    三是以“特护”方式接管严控对象。时值端午假日期间,为保证6月17日9时准时接收叶某,由双路司法所所长带队、街道综治办派员参加的接管人员放弃休假,提前一日赶到重庆凤城监狱所在地。次日,接管人员与监狱方全面了解、交流了叶某的各方面情况,按规定对叶某进行了接收。及时将叶某接回双路,会同派出所、社区对叶某进行安置帮教接收教育,完善备案等手续。
    司法所及时协调相关部门逐一解决其困难:补办身份证件、落实低保、衔接廉租房、捐赠衣物等。“特护”式的实际行动和法治教育,深深感化了叶某。叶某当场表示对党的温暖深表感激,将自觉接受帮教管理。目前,叶某融入社会态度积极,思想表现平稳,生活状况正常。该所对严管对象“特护”方式无缝衔接及人性化帮教,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