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08.02.2018  13:43

  ——2018年1月28日在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张轩

  各位代表:

  我受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法工作持续加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注重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立法工作呈现出量多、质优、步稳的特点。五年来,制定法规20件、修改40件、废止9件、审查批准自治县单行条例5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

  重视法规清理。届初委托第三方从合法性、适当性、实效性、技术性等角度,对我市全部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摸清家底,夯实了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基础。针对行政审批权调整下放、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落实、企业营商法制环境等开展专项清理,为法规的立改废释提供了科学依据。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梳理立法项目清单,及时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机构管理、城乡规划等条例,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落实立法法精神,修订地方立法条例,细化代表大会、常委会立法权限和程序,优化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编制流程,强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制度保障。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更好服务经济发展,修改招标投标、港口、旅游、道路运输管理等条例。修订产品质量条例,取消检验费用由被检企业承担的规定,减轻了企业负担。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着力构建全口径、全方位、全过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体系,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区县、乡镇、街道和各类开发区,实现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全覆盖。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制定村镇供水、劳动保障监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条例,修订集体合同、法律援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条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制定志愿服务、家庭教育促进、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条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等条例,筑牢环境基石,建设美好家园。

  注重法规实施。法规通过和生效时,组织好权威解读和深度宣传。通过培训会、宣讲会、座谈会等方式,阐释立法原意,推动法规正确适用和遵循。先后组织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培训、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视察、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座谈等活动,有效推动了相关法规落地实施。

  以主任会议听取法规实施情况汇报的方式,先后对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20件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评价,既审视法规质量,又督促法规正确实施。

  监督工作不断深化。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行使监督权。五年来,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4项,开展执法检查19项、专题询问7项、工作评议2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80件,受理群众信访19033件次,推动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法律法规在重庆有效实施。

  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履职。与区县人大联动开展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评议,推动政府涉企政策依法有效实施,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开公平环境。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市高法院和市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行政复议法、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办法等执法检查,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效。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与区县人大联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评议,促使市政府及其部门、区县政府废止了7105件规范性文件,实现规范性文件情况清晰、有效管理。持续用力,督促市政府将规范性文件全部上网公开,未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设立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初步建成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基本实现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法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开展预算初步审查,督促预算报告不断完善。跟踪监督预算执行,政府预算调整更加规范。积极探索部门预算绩效监督,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督促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预决算信息公开更加全面详细。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监督,债务风险管控制度不断完善。要求政府加强审计监督,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逐步做到了列出问题清单、点明存在问题单位。市人大常委会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

  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开展监督。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听取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每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顺利实现。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听取审议商圈建设、三峡后续工作、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运营管理等报告,开展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邮政条例等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脱贫攻坚、医疗保险、水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和山坪塘整治等方面的监督,推动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决定、选举和任免工作依法进行。围绕大局议决大事,五年来依法作出关于预算决算、撤县设区、与国外省州市建立友好关系等决议决定48项。就强化主城区美丽山水城市规划执行作出决定,保护我市独特的自然山水格局。作出关于两江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明确两江新区管委会行政主体资格、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支持两江新区更好发挥开发开放功能。作出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七五”普法深入开展。

  严格依法行使任免权,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29人次。制定并落实宪法宣誓实施办法,指导和推动宪法宣誓制度在全市施行。严格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切实增强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支持我市司法体制改革,及时任命员额制法官、检察官。

  加强统筹协调,依法指导区县乡镇人大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完成市五届人大代表选举。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教训,严密防范措施,严明纪律规矩,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代表工作更加扎实。建立健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并定期述职的“两联一述”制度。开展26次主任接待日活动,走访接待基层人大代表363名,收集整理并交有关部门办理代表意见763件;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143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积极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有效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渝”代表主题活动,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深度,实现全部基层市人大代表届内至少列席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努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先后举办13期代表学习班,5250人次各级代表参加了培训。推进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和运用,为代表履职优化服务保障。

  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代表深入调研、倾听民意,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提出了大量议案建议。五年来代表提出的209件议案、5642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促使一大批问题得到解决。探索对建议答复情况、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两次评价”,推动办理工作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对综合性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由市领导和市人大专委会牵头督办,有效解决了悦来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内环货车限行、高速公路ETC通道建设、分级诊疗等问题。2015年起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在网上公开,2017年公开率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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