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税收职能 加速企业“扬帆出海”

02.05.2017  15:26

  在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建设内陆开放高地背景下,民营企业“走出去”愿望强烈,行动迅速,正在成为重庆发展外向型经济中的一大特点。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重庆市“走出去”企业一共有105户。重庆对外直接投资24.3亿美元,同比增长70.5%,其中民营企业占全市总额的71.0%,主要投向包括香港、美国、俄罗斯等在内的46个国家和地区,对香港的投资额甚至达到了全市总额的一半。然而,复杂的交易结构、市场环境和国际税收规则,都成为重庆企业布局海外、拓展市场之于税收层面的风险与掣肘。税收风险防控意识不足,对国际税收规则了解得不充分,让部分“走出去”企业吃了哑巴亏。

  近年来,特别是以“营改增”为契机推进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重庆市国税局、地税局在推进征收现代化、办税便利化、服务高效化上,持续深化合作,保持了高度默契,频频携手送出政策包,让纳税人最大限度感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便”与“”,助力重庆企业“扬帆出海”。

   企业轻装上阵 税收协定铺排“一带一路”沿线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154年历史底蕴,33年造车经验,全球布局了12个生产基地、32个整车及发动机工厂,年产销汽车295万辆,是唯一一家中国品牌乘用车年产销过百万辆的车企。去年,重庆市国税局为长安汽车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协助其享受中俄税收协定优惠待遇。3年来,长安汽车收到出口退税4.1亿元,研发费加计扣除2.2亿元,企业驰骋国际市场,“担子”大大减轻。

  所谓税收协定,又叫“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有税收协定的国家投资,企业能有效避免重复征税。

  “近年重庆市制造业产能转移,与海外市场对接需求逐渐增加。如果企业投资地与我国订立了税收协定,将享受更多优待。”重庆市国税局局长李杰、重庆市地税局局长黄玉林告诉新华网。首先,订立税收协定之时,会明确我国的“走出去”企业在税收方面视同投资国企业,不受歧视性待遇。部分投资国明确企业从投资国取得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直接适用免税或者5%至8%的优惠税率。

  同时,境外财产收益享受协定优惠待遇。企业从境外取得的财产收益,依照税收协定相关条款判定缔约国是否有征税权,没有征税权的,在境外不负有纳税义务。

  “国际运输所得也能享受协定免税待遇。”两位局长介绍说,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从缔约国取得的所得,大部分免征所得税,部分缔约国还可免征间接税。

  截至2017年3月,我国共与日本、美国、比利时、荷兰、罗马尼亚、土耳其、埃及等国家(地区)签署105个税收协定,在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已与越南、老挝等在内的54个国家(地区)签署税收协定。

  新华网梳理发现,重庆“走出去”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从行业情况看,重庆“走出去”企业与重庆产业结构特点密切相关,去年重庆对外实际投资行业前三位分别为:汽车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其实际投资总额7.5亿美元,占全市总额的31.8%。

  企业走出去,政策紧跟上。这考验着税务部门的智慧与担当。

   利好因素叠加 重庆形成政策“洼池

  事实上,税收协定,只是近年来重庆主动靠前,用尽用全普惠政策,形成税收政策“洼池效应”的缩影。

  从国税部门看税收政策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李杰告诉新华网,增值税方面,重庆就对对外承包工程免征增值税。这是指,承包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免征增值税。

  除此之外,重庆对外劳务合作也免征增值税。以对外劳务合作方式,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发生的人力资源服务,免征增值税。

  通过深港通买卖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亦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李杰称,对内地个人和单位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买卖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另外,2016年西永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始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获得该资格后,除原有进出口业务外,还可以像区外企业一样开展国内销售业务,这一方面给企业带来发展壮大的机遇,拓展经营渠道,另一方面,让企业公平参与国内市场竞争,在整个西部地区也是一个首创。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在落地重庆的营改增试点行业对外投资额增长迅速。以建筑业外包工程为例,去年重庆市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额27.5亿美元,同比增长102.5%;完成营业额13.4亿美元,同比增长10.5%。其中,亚洲和非洲两大主要市场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总额占全市总额的90.1%,完成营业总额占全市总额的71.9%,主要集中在通信、交通运输、房屋、工业、电力等6个领域。

  地税同样涉及企业所得税。据了解,得益于西部大开发这一普惠政策,对处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里的行业,位于西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直接适用15%这一档,比东部地区低了10个百分点。

  在重庆市地税局局长黄玉林眼中,该税种是对外投资最重要的一个税收政策,熟练掌握可有效避免双重征税。“企业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已缴纳或间接负担的所得税额,可按规定在国内应纳税额中抵免。

  黄玉林进一步介绍说,根据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享受15%的优惠税率。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政策鼓励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条件的,经认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同时,境外技术转让所得享受免征或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居民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地税管理的税种中,政策利好可远不止于此。

  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境外所得可享受费用减除政策。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每月可以在减除35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300元附加减除费用。

  个人境外缴纳税额抵免。“这是指在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按规定在其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黄玉林告诉新华网,“事实上,最近两年,重庆地区仅是个人境外收入免税所得就超过1亿元。

  “印花税方面,也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例如,国内的施工企业在境外承包工程,在境外与工程发包方签订的合同,就无需在国内缴纳;除此之外,对企业‘走出去’经营活动中免征增值税的,其附加税也享受免征。

   机遇挑战并存 重庆聚焦涉税疑难

  诚然,好政策带来了好机遇,但机遇总是与挑战并存,企业收益越大,随之而来的风险也就越高。

  “囿于以发达国家及其集团主导制定的国际税收规则,中国的企业‘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谈及“走出去”企业吃的“哑巴亏”,黄玉林深有感触。他注意到,“走出去”企业的涉税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首先,重复征税风险。由于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的交叉重叠,各国在各自行使税收管辖权时,难免出现对企业的同一笔所得重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其次,所在地税务机关反避税调查。企业的跨国所得在不同税收管辖权国家间的分配会影响到各相关国的税收权益,这就难免引起部分国家税务机关的反避税调查。

  再次是享受协定待遇遇阻。部分投资国家税收法律的完备性、严谨性存在问题,调整的随意性较大,时而出现违反协定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做出不予享受协定待遇的决定。

  风险不可不防,但也可能防不胜防。那么,重庆企业有哪些途径可以解决“走出去”的涉税疑难呢?

  众所周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遭遇困境,可以通过12366热线咨询,或联系税务机关对应部门,获取相应的政策条款,再进行相关决策,尽最大限度防控风险。

  事实上,近年来,税务部门为解决企业的涉税疑难还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国别税收信息研究,覆盖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主要投资目的国在内的95个国家和地区;还比如与116个国家和地区主管税务当局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

  “就目前的情况看,‘走出去’企业已经有了应对境外税收问题的‘大辞典’。今年,税务总局还将与8个国家开展税收协定谈判,发布40份左右重点国家投资税收指南。”李杰说。

   国地默契联动 让企业“走得稳、行得远

  政策加成帮助“减负”,在外打拼有人“铺路”。而在贴身服务“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上,重庆税务部门更是下足了功夫。

  近年来,重庆国税、地税双方在推进征收现代化、办税便利化、服务高效化上,持续深化合作,保持了高度的默契,服务企业发展外贸,支持“引进来”企业。

  重庆国税和重庆地税组建了联合专业团队,共建外向型经济企业清册,参考经济性质、经营规模、投资地区等指标,对“走出去”企业进行划分,分级分类开展税收辅导;对“引进来”企业进行联合管理、联合服务,为其营造良好的对外投资环境。在此基础上,与市商务委取得联系,掌握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档案,提出针对性的服务举措,持续提高部门协作的倍增效应。

  新华网注意到,为实现高效服务,重庆税务部门从多个层面展开了细致工作。

  打造“电子税务局+智能办税厅”相结合的多渠道办税体系,为企业发票领购、境外所得申报、税款缴纳和抵免、关联交易申报、出口退税办理提供便利,同时持续优化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流程,鼓励渝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

  提升“互联网+税收管理”信息管税能力,架构税收数据收集系统,利用信息数据的高度聚合,驱动“走出去”企业协同管理模式,强化“引进来”企业源泉扣缴,做好企业减免税备案、审批,风险信息排查与预警等管理工作。

  同时,保证税务端的政策辅导供给。推介国别投资税收指南,梳理政策指引,加强境外投资税收信息供给,为企业对外投资决策提供参考。设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走出去”“引进来”企业政策咨询专席,解答相关咨询。开展税企座谈会、主题沙龙等,有针对性辅导在新加坡、香港、巴基斯坦等国家、地区投资企业。

  重庆税务部门亦协助企业防范国际重复征税风险。开展预约定价安排,减少企业遵从成本,降低“走出去”企业在境外投资、生产经营时被转让定价调查的风险。协助应对反避税调查,针对投资目的地或其他国家(地区)发起的针对我市“走出去”企业的反避税调查,主动提供政策、程序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协助企业应对调查。

  “去年年底,在已经梳理出《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税收指引》、《服务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税收指引》的基础上,重庆市国税局推出了《“走出去”税收政策与风险管理指南》。前不久,又同地税联合印发了《服务企业“走出去”税收指引》,帮助重庆企业了解相关税收政策,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李杰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