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撞坏公共设施,这位司机大哥以为自己跑得落啊?

08.04.2020  12:21

江北交巡警消息

发生交通事故

撞坏公共设施怎么办?

跑!

那是绝对要不得的鸭

不信?

那反面教材上一课

3月30日

石马河勤务大队接群众报警

称其公司负责维护的

江北监控05100070”号设施

被肇事车辆撞倒

监控杆、智能机箱、监控镜头全部损毁

办案民警随即

调阅大量监控视频

仔细排查线索

还原了事发全过程

2020年3月28日零时19分许

一辆红色的SUV自大庆村立交桥

驶往鸿恩寺隧道方向

经过大庆村立交桥后

车辆突然失控

向右前方加速行驶

最终撞上公交站边上的监控设施

事故发生后

驾驶员罗某并未第一时间报警

及联系保险公司

而是选择

最终

罗某因驾车时

有其它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及涉嫌肇事逃逸

被依法 记14分

罚款1200元

其车辆 维修费用3000余元

监控设施维修费用17000元

均将由其 个人买单

蜀黍温馨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

请第一时间报警

不要心存侥幸

更不能逃逸

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原标题:覆车之戒|SUV司机倾情演绎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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