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排污口、联合执法……重庆多举措落实《长江保护法》

04.09.2021  14:00

工作人员对入河排污口进行逐个排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消息,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半年时间过去了,重庆如何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让其在重庆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

接续为长江减轻污染负荷

2019年以来,《重庆市总河长令》第1号、第2号、第3号连续发布,分别聚焦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行动、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

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围绕贯彻《长江保护法》,聚焦落实河长令明确的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工作,坚持专项行动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在前两年的工作基础上,将严查暗访、严厉打击工矿企业废水超标排放、畜禽养殖污染、污水收集管网跑冒漏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船舶污水偷排直排等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常态整治、高压打击。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3年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累计组织滚动排查污水问题44万余人次,发现并重点整治污水“三排”突出问题1万余个,查处违法行为1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人。

综合治理排污口

守好长江水环境保护“闸口

重庆作为全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两个试点地区之一,市和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一体行动,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用力,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成绩单。

2020年着力“试点+铺开”成效显著。组织渝北区、两江新区高效完成辖区内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并同步推进完成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沿线入河排污口排查,锁定入河排污口4228个并形成“一张网”“一幅图”的智能化查询系统,建立30余项工作标准、技术规范、制度机制,为全国开展排污口整治提供了有益借鉴。

2021年着力“整治+监管”持续用力。出台《重庆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明确整治要求。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和命名,并按照“一口一策”要求编制整治方案,下一步还要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推广到全市1000平方公里重点次级河流范围。

目前,全市4228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已完成分类2380个、编码1468个、树立标牌87个,已完成工程类整治71个,其余需整治的排污口正在按进度落实整治。

专项联合执法

护航共抓长江大保护

今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河长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制定印发《2021年水污染防治现场检查计划》,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300余人次加强巡查。

2021年6月,集中开展长江、嘉陵江、乌江沿线26个区县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出动13个现场执法团队,锁定“三江”江岸两侧3公里范围,督促立行立改环境问题2207个,约谈督办8个,推进立案查处177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23件),向区县政府纵向移交、向市级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横向移送问题315个,形成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私设暗管等典型案例20个,取得了解决环境问题、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回应群众关切的综合成效。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后,生态环境领域一系列的工作举措,有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的深入落实。

据介绍,截至2020年底,重庆4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105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比例为100%,消除长江支流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达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达100%,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达100%。

2021年1月-6月,长江干流重庆段13个国控断面水质保持为Ⅱ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华龙网首席记者 周盈

原标题:治理排污口、联合执法……重庆多举措落实《长江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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