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召开“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期中成绩单”晒出来!

14.01.2019  13:52



1月10日,市检察院召开“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刘伟向新闻媒体记者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相关成效、主要特点和下一步打算。

· “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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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聚焦长江流域、三峡库区生态保护,市检察院决定从2018年4月起至2020年4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整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 大数据:专项行动“期中成绩单” ·



2018年4月至12月,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实现了专项行动案件办理全覆盖,共履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55件,立案79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35件;行政机关采纳诉前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704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件,已获法院判决支持13件。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专项行动,保护国有林地和生态公益林等450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饮用水源地面积28000余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0余公里,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500余亩,保护被污染土壤等500余亩,复垦复绿矿山面积600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14000余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159家。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在重庆召开“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调研座谈会时,对重庆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 划重点:专项行动呈现三个主要特点 ·

从案件领域分布情况看,水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占比最大


——水资源保护领域立案464件,占总量的58.51%。


——岸线资源保护领域立案151件,占总量的19.04%。


——森林、草场和湿地保护领域立案117件,占总量的14.75%。


——其他保护领域立案61件,占总量的7.69%。

从案件数量看,专项行动有力推动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


专项行动共履职发现案件线索855件,占全市检察机关各类公益诉讼案件总量的37.84%;立案793件,占总数的40.41%;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35件,占总数的40.85%;行政机关采纳诉前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704件,占总数的45.0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件,占总数的66.66%;已获法院判决支持13件,占总数的59.09%。

积极以小专项推动大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区域特点和工作重点,明确主攻方向,积极开展各类“小专项”推动专项行动。


第一分院开展非法码头治理专项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相关职能部门对分属于北碚、合川、铜梁的14个老旧码头进行了综合整治。


第二分院部署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刑事一案两查”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犯罪嫌疑人盗伐林木、非法捕捞破坏生态未受到行政机关有效监管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督促其生态修复取得良好效果。


第三分院部署开展保护“三山两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1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2件,回复整改146件;发出公告11件,2件提起诉讼案件获法院支持。


城口县院部署“畜禽养殖污染”公益诉讼小专项,按照“区域+流域”的方法对全县20余个乡镇辖区的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进行集中摸排,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督促解决全县辖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涪陵区院开展“国土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长江、乌江沿线17家非煤矿山关闭企业复垦复绿626亩。


秀山县院开展“山水公益绿边城”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有效维护了太阳山自然保护区和梅江河周边生态环境。

· 今年的小目标 ·

据介绍,在下一阶段专项行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将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肩负的职责使命,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按照“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五个一批”工作目标,结合专项行动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岸线资源保护领域、森林草场和湿地保护领域以及其他保护领域的办案力度,推动四大重点领域监督工作协调开展。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批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彰显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刚性,切实保护长江母亲河,积极助推重庆生态环境改善,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 专项行动大事纪 ·

2018年3月29日

市检察院印发《重庆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2018年4月3日

市检察院下发《关于成立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8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通知,决定在2018年5月集中开展以“公益诉讼,为了您的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

2018年5月17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

2018年5月17日

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线举报平台在“重庆检事儿”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

2018年5月21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的通知》。

2018年5月23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五个分院及万州、黔江、涪陵、渝北、江津五个环保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地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专题座谈会。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主持会议并讲话。

2018年5月29日

江津区人民法院对荣昌区人民检察院诉荣昌区古昌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案作出一审判决,全面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2018年6月5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通报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举措和突出成效。

2018年6月13日

市检察院党组召开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重庆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主持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陈敏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在重庆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2018年7月12日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相关会议精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主持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指导意见》。

2018年7月13日

市检察院印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上担当作为,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做好“上游工作”,努力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贡献重庆检察力量。

同日,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中心建立。

2018年7月19日

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意见》全面实施,对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安排部署。

2018年8月15日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就最高检挂牌督办的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业园破坏生态环境案,向石柱县政府县长左军送达检察建议书。

2018年8月22日

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长江生态的工作意见》,确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加强对长江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的检察公益保护,积极构建长江三峡库区生态司法保护一体化格局。

2018年10月17日

市检察院在万州区开展了“保护长江母亲河”跨辖区代表联络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主任邹钢,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万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庆利等26名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应邀参加活动。

2018年11月16日

重庆市检察机关与云贵川三省检察机关签订《渝川滇黔四省市检察机关关于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探索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凝聚检察合力共筑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2018年12月19日

位于合川的重庆市检察机关渔业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正式揭牌成立。

2018年12月21日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诉重庆市昆仑化工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全面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2018年12月25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重庆市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位列榜首。

2019年1月2日

市检察院联合市河长办在乌江流域组织开展“三级两长护河大巡察”活动,会签《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水生态安全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