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786号提案的复函

08.06.2016  20:50
  卢志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新兴创业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第0786号提案)收悉。经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系列政策措施,营造了我市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氛围,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日益加强、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去年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着眼经济发展新常态,市级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切实破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瓶颈。今年一季度,全市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1526.7亿元,对全市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2.9%,拉动全市经济增长4.6个百分点。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体制改革,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 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等,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行了总体部署安排,提出建设研发创新平台、构建众创空间、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实施积极就业政策、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和强化创业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政策措施,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机制,推动经济增长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逐步向创新驱动转变。力争通过3年试点示范,3年复制推广,到2020年把重庆建设成为科技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西部创新中心。    二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坚持问题导向,扭住“技术”与“资本”两个核心问题,着力推进科技计划改革和科技金融改革,逐步消除制约科技创新和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制度障碍。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项目生成更加聚焦新兴产业的重大创新需求,资金配置侧重事后补助,结果验收强化目标导向,成果评价突出效益优先,产权处置明确放权让利。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和投融资体系,初步建成“1+4”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设立各10亿元的创业种子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资融。    三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不再将实缴注册资本作为准入条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验资报告。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先照后证”制度,除法律规定以及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4项前置许可项目外,其他一律改为后置。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并允许“一址多照”。先行探索开展省级登记机关核名权下放工作,下放企业登记权限,对简单登记备案事项推行“审核合一”。改革审批方式,全市已有20个区县推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章“多证联办、并联审批”(即“三证统发”)制度,武隆县、梁平县、两江新区已推行“一照三号”。推行互联网申报核名,足不出户申办登记,2015年网上核名量已占总量的42.3%。   (二)部门协同推进,加大企业扶持力度。    一是实施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专项。 利用市级财政科技资金设立奖励性后补助的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专项,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实行奖励性后补助。引导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研发内容、自行投入研发经费、主导开展研发活动,切实发挥市场对科技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主要采信第三方评价,效益优先、择优分档给予后补助,避免事前预算“拍脑袋”、事后审计“补窟窿”,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15年度5000万元已补助到位,引导217家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成果转化(服务)1362项,实现产品(服务)收入53亿元。    二是调整企业财政扶持政策。 建立形成“财政奖补+融资担保+减税降费+社保就业+政府采购”的配套扶持政策,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包括新兴创业企业的发展增添了动力。针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微型企业创业补助进行了优化调整,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4类重点人群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5类鼓励类微型企业,依据创业者身份、用工人数、缴纳社保等给予2-5万元补助,并加强资金监管,有效防范了骗补现象。同时,对小微企业转移支付资金执行进度慢、使用效果较差的区县,实施了重点督促和通报制度,并纳入市审计督查项目,加强对资金使用绩效的分析和评价。    三是优化科技金融投资引导。 建成覆盖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业种子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三支引导基金,强化融资担保、金融租赁、金融保理等科技金融服务,探索推行众筹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已经注册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17支、规模90亿元,新签约正注册的创业投资基金27支、规模30亿元。支持汉口银行设立重庆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累计向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32.7亿元。开展科技保险试点,累计为3500户(次)科技企业提供近400亿元的保险保障。启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累计支持13户科技型企业获得贷款1300万元。发展产业引导基金,其中科技领域已签约5支科技股权投资子基金,总规模20亿元。   (三)搭建公共平台,提供企业创新载体。    一是优化升级公共服务平台。 整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的科研设施与大型仪器、科技文献等资源,搭建全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已完成116类科技资源整合,开展科技服务1.27万(项)次、服务企业4039家。建立集科技成果价值评估、交易撮合服务于一体的全市科技服务云平台,首个线下服务载体重庆科技服务大市场发布技术供需信息1.45万条(项)、技术合同及知识产权交易鉴证额超过12亿元。建成全市技术创新导航专利平台,整合73个国家(地区组织)9800多万专利数据资源,集聚50家国内外知识产权服务商,集成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专利检索与分析系统等知名专利管理系统。加快推进“1+39+N”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已建成“1+35+11”网络体系,覆盖35个区县和11个产业园区,服务场地面积超过6万平米,入驻服务机构2000余家。   二 是大力发展各类众创空间。 盘活存量物业资产,整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群团组织的资源,建设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的众创空间405家,择优授牌科技创新类众创空间277家,盘活利用闲置房产300余万平方米,形成专用工位4.34万个,创新创业导师5732人,入驻创客团队2900个、创客1.73万人,入驻企业4864家,实现投融资65.49亿元。推荐20个市级众创空间报科技部备案,潼南、梁平等地的10家农业“星创天地”获得科技部授牌。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65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63家、微型企业孵化平台288个、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143个、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15个。    三是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 按照“三个一”标准(清晰的定位、专业的运营、规范的窗口),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和支持运营机构利用存量工业闲置厨房、商务楼宇等,培育打造楼宇产业园,拓展中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空间。目前,全市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累计47个,已认定“重庆市楼宇产业园”21个,开园入驻的楼宇面积478万平米,入驻企业1989家,实现销售收入288亿元。   (四)加强政企沟通,开展企业创新服务。    一是加强政策宣贯,促进政策落地。 充分利用中小企业手机报、杂志、政务网站、官方微博等宣传平台,开设“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栏”,设置政策类、信息类、工作动态类板块,分类别、分阶段推送和刊发相关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的宣传信息,实施线上线下同步刊发。举办中小微企业政策咨询维权服务进园区主题宣传活动,以服务进园区、专家下企业、科技促创新、金融稳增长和政策推发展等形式,开展创业辅导、技术支撑、互动对接和信息化服务等活动。    二是强化融资服务,缓解融资困难。 组织融资服务平台开展银保企对接活动,推动“助保贷”业务全覆盖,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将原先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适用范围扩大到鼓励类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小型企业。对我市鼓励类中小微企业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孵化板、牌成长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启动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工作,帮助部分生产经营和市场前景好的中小微企业渡过续贷难关。实施中小微企业融资项目储备,积极对接国家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落实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建立全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融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研讨全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融资情况,集中梳理问题,提出对策和采取措施。    三是开展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培训服务。 建立涉及投融资、法律咨询等服务领域和涵盖先进制造、互联网、大健康、文化创意等产业的创新创业导师4900人,采取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讲坛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辅导培训近10000场次、培训创业人员约25万人次。承办了2015年中国国际企业孵化器网络年会,依托高创中心成立我市众创空间联盟,承接了来渝考察众创空间建设的兄弟省市考察团19批次、约100人。建立完善“大带小”帮扶机制,引导3000余户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2万余户微型企业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诚如您的《提案》所述,我市企业特别是新兴创业企业,依然面临着政策不熟、资源不足、融资不易等挑战和困难。《提案》指出的问题客观精准,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中肯可行,操作性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建议,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资源需求,特别是针对新兴创业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加强改善政企沟通渠道、调整帮扶模式、加大成长期扶持力度等,推动新兴创业企业良性发展、成长壮大。   (一)改善政企沟通渠道,切实解决企业找政策难的问题。   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云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基础平台、技术创新导航专利平台三大科技服务公共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充科技创新与科技服务资源,建立大数据中心,开通“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优化布局线下服务载体,组建专业化运营公司,创新商业模式。协同相关部门收集关于创新创业的政策文件,特别是鼓励扶持新兴创业企业的优惠措施、受理部门、办理程序等,分类汇编、整理成册。加快建成“1+39+N”企业服务网络,力争实现区县全覆盖,完善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证”的各类服务。有针对性的不定期组织政策宣贯,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切实解决政企沟通渠道不畅、信息不对称,企业找政策难的问题。   (二)推行网上受理审批,切实简化企业办事流程。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环节、优化流程、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服务,加强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窗口人员的办事水平,改善窗口人员的工作态度,方便企业能办事、好办事、办好事。推行全程网上审批和全程网上公示,推动“互联网+政策服务”,把公开透明贯彻于工作的各个环节,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财政补助扶持政策逐步纳入政府网上平台办理,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补尽补,及时到位,全面提升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升级改造12366纳税服务热线,将其打造为集政策咨询、税收调查、服务质量监管、投诉处理、知识库管理等职能于一体的纳税服务中心。   (三)优化调整企业帮扶模式,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创新财政性科研经费投入和使用方式,建立市场导向、企业主体配置研发资源机制。制定出台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扶持政策,赋予企业在技术方向、技术路线的自主选择权和决策权,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与经营业态创新。整合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文化、互联网等新兴创业企业的帮扶力度,到2018年培育科技型企业100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上市辅导企业100家。   (四)加大新兴创业企业融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   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个性化需求,特别是针对新兴创业企业,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政策措施,实现精准扶持。逐步减少无偿资助直接投入企业的资金,更多采用贷款贴息、股权投资、担保补贴等新型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调节和杠杆作用。特别是对发展潜力大、前景较好的新兴创业企业,通过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种子基金等进行股权投资,解决企业在成长期资金紧缺的困难,帮助企业发展壮大。    此复函已经李殿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反馈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       联 系 人:周正科    联系电话:67513907 18996279667   邮政编码:401+47   地 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1015室    (回执请寄市科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