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总河长令(第3号)明确开展提升污水“三率”专项行动内容

14.05.2021  07:01

重庆市总河长令(第3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的决定

各级河长、河长办公室,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加快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以下简称提升“三率”)专项行动。

一、加强巡查暗访。要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力量采取多种方式,针对工矿企业、农业面源、城镇生活、船舶港口等方面存在的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排查,严查暗访工矿企 业废水超标排放、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污水收集管网跑冒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船舶污水偷排直排等行为,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彻底改、改彻底。

二、全面提升“三率”。要坚持短期应急与远期规划、补齐短板与提升能力、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努力实现污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

(一)全面提升污水收集率。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排水许可、接改沟许可管理制度。实施城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完善工程,推进雨污分流改造、老旧管网更新、污水管网建设。到2025 年,改造建设污水管网5500公里以上,建立排放总量与收集能力相适应的城乡污水收集网,逐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深入推进船舶移动污染防治,全面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

(二)全面提升污水处理率。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推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扩能增效,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8%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升。严格落实禁养区管理,建设和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实现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规范河流、水库等天然水域的水产养殖行为,依法清理非法网箱网围养殖。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三)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达标率。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全力开展工业集聚区和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强化运行管理和监督执法。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一级A排放标准,力争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100%达标排放。

三、强化群防智管。要秉持“节水即治污”理念,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序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用好再生水资源。要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强化污水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全过程监管。要突出群策群力、群防群控,创新污水收集处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守护一江碧水。

全市各级河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多措并举推动提升“三率”专项行动,持续深化落实第1号、第2号市级总河长令,带头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此令。

重庆市总河长:

陈敏尔 唐良智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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