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51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14.03.2017  18:36

渝农复〔2017〕44号

市科委:

现提出《关于发挥知识产权对农业企业创新发展作用的提案》(第051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供你们答复委员时参考。

我委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稳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了我市特色效益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一、实施“三品一标”财政直补政策鼓励企业树立品牌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1〕24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市财政对当年获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实行财政直补,各区县也相继出台配套政策,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实施财政直补,提高了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的积极性。在认证过程中,农业部门按照“五严格”要求,即“严格认证标准、严格认证程序、严格材料审核、严格现场检查、严格证前培训”,大力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产品认证工作,抓好区县工作机构现场检查质量,把好认证准入关,确保认证产品质量,促进"三品一标"稳步发展。

二、强化农产品品牌宣传

一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展会。组织企业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和我市举办的西部农交会,通过展会,逐步扩大我市农产品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竞争力。二是积极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探索“三品一标”品牌市场建设的有效途径,切实服务好生产企业。

三、实施农业品牌培育专项行动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04号)文件要求,我委将大力推动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等品牌农产品发展,重点依托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发展地域特色农产品。优化发展设施蔬菜、有机蔬菜、特色蔬菜等蔬菜品牌,规模化发展榨菜、辣椒、花椒、茶油、油橄榄等特色蔬菜和调味品品种。丰富发展荣昌生猪、三峡生态鱼、丰都肉牛、石柱肉兔等肉类产品品牌。差异化发展脐橙、柚子、晚熟杂柑等错季上市柑橘品种。推动茶叶、中药材、特色水果等地域文化特征明显的产品品牌化。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

(联系人:陈荣燕,联系电话:89133109,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印发